(信徵錄)

康熙三十五年六月初三日,蘇州養育巷,有母子二人,兒子十幾歲。這日午時,天空忽起烏
雲下雨,雷電時繞門前;兒子懼怕,躲到母親懷裏;雷在他母親懷裏提出擊死,母親也嚇死
。第二日母親又復甦,說今春有一乳母,抱一嬰兒到育嬰堂照驗,領米三斗回家;因遇雨,
借我家躲避。我騙他說:雨久,路上難走,可先抱兒歸;米暫留我家,再來取。

他依我話,抱兒回家,使他丈夫來取米;我抵賴不承認。他丈夫回去,叫他自己來;我終不
承認。他因沒憑據,只得懊惱回家,被他丈夫痛打一頓;他夜裏吊死。他丈夫將嬰兒送還育
嬰堂;要同我理論,也因沒憑據作罷。今天我母子遭雷打死,是應當的。說完,口吐綠水,
是膽已破了,到晚氣絕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shio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