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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虞鐸筆記)

陳惟精先生,在江蘇省作官多年,因母死,回六安抱兒山作佛事。工人陶亦昌,焚化冥衣,
忽昏倒一晝夜。醒轉,對陳惟精先生說:有一差役,拏鐵練牽我走進城,路旁男女很多。內
有一人,對差役喚道:馬老總!帶的是那一件案子?差役回說忤逆案。到了衙門,聽得敲雲
板聲,有許多惡面孔的人,立在堂下,森嚴可怕。官傳我上去,拍案怒道:你敢大膽打死親
娘?

我說小人姓陶,因哥哥殺了人,我逃出;母親還活在世上,那有打死親娘的事?那官呼婦人
來對證。那婦人說兒子亦昌,買小豬一隻失去,怒我不能看守,用棍將我當頭打死;這人不
是我的兒子。冥官恐他溺愛,又叫母舅來,也說不是。翻簿查對,應捉姚亦昌;打差役三百
板,吩咐送我回陽;遇見哥哥,形狀悽慘,說因殺人捉了來。我哭醒,手腕還有鐵練痕。光
緒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事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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